第(2/3)页 (渡人不渡己)回复4L(赤月当空):我倒是想啊,可我手无缚鸡之力…… 4L(赤月当空)回复2L(渡人不渡己):可你这买凶杀人也是违法的啊。 5L(十年杀鱼难冷热血):我杀鱼佬插一句,你们就没发现吗?这人能够隔空取物。 6L(欣歌是我老婆):我也发现了。这应该是从游戏世界中得到异能,带回来了吧。 7L(五楼是煞笔):同意楼上所说的。这疯子有了异能,完全可以在这个世界大开杀戒啊。 8L(我不玩游戏只收集装扮):没想到原来这游戏这么危险的,早知道不玩了。 9L(猪仔饭):现在才说不玩,已经完全来不及了,你没看到,右上角还有倒计时吗? 10L(不语大佬):有没有谁预约了异化者,也带了异能回来的,过去杀了这疯子,为民除害啊。或者修剑士,墨门客,电音僧也行。 11L(9527):杀人是违法犯罪行为啊,你们可真刑! 12L(欣歌本人):违法又如何,这种人就算是死上一百次也不足惜! 13L(我爱扭纹柴):就是,这种人,人人得而诛之! 14L(纯纯牛奶醉今朝):在这个世界杀人确实是违法犯罪的行为,可在那个世界呢? 15L(我有绿水青山):楼上的人说到点上了,在那个赛博世界,街头死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。我就亲眼目睹一个有赛博精神病的人拿着枪在街头大开杀戒。所以,我们完全可以在那个世界再将他…… 16L:(想你氵氵):可这个世界怎么办?如果我没猜错的话,我们起码还要在这个世界呆1天多的时间。三十多个小时,这个疯子可能随时还会杀人啊。 17L:(苍海不哭月有泪):雀食。我去查过这个人的资料,他本身就是个通缉犯,之前抢劫的时候就杀过一个二十出头的女孩子。那可是花一样的年华啊。 随即17楼的玩家又附上一张图片,上面便是这名中年男子的通缉公告。 中年男子嘴角有一颗黑痣,名为赵存洪。 18L(兴也元是我一生之敌):万人血书,求个有异能的大神去把这杀人杀手干掉! 19L(用户85797):+1 20L(昆仑小破盆):+10097 …… 司维看着滚动的楼层,不停地出现“+1”。 一下,这个热门帖子就被顶到置顶帖子下面,可见大家对这件事讨论有多么激烈。 虽然都是用冰冷的键盘打出来的,却能看出众多玩家对正义的热切渴望。 此时,所有人眼前都跳出半透明的莹蓝色光幕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