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没道理啊。 但。 “他要在合约里添加七条限制条款!” 齐洛气得牙痒痒。 程建武倒是想得美。 如果他齐洛签了新的合约,以后敢亲自上场和乐评人对线、或者发一发“别粉我、没结果”的言论,一整年赚的钱可能都要赔回给星海唱片。 程建武要的是齐洛以后乖乖听话,而且程总不相信齐洛了,他要把这些条款明明白白的写进合约里。 齐洛不听话,那就“赔偿公司损失”。 这怎么能忍? 这是把齐洛当傻子呢。 哪个歌手会允许这些赔偿性条款存在于合约里? 出了公司,齐洛在路上把程建武给的条款一个个说给经纪人萍姐听,想知道对方怎么看、是不是站在他这一边。 “娱乐圈没有类似这种条款,因为很难界定是否违约,你的收益又都是由公司发放……” 周丽萍也看明白了,她严肃的说道:“阿洛,你不能签。” “废话,他是想给我拴上一条狗链,他想让我当狗!” 齐洛肺都快气炸了。 娱乐圈的合约有很多坑。 其中一种最大的坑就是“赔偿性质条款”。 比方说。 齐洛说出了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开言论,什么叫“损害公司利益”? 到时候还不是强势的甲方公司说了算? 歌手怎么反抗?只能打官司。 官司一打就是长年累月,哪个歌手敢这么做? 所以哪个歌手都不会允许合约里面存在过分的“惩罚性条款”。 如果只是类似于“齐洛违法犯罪就要赔偿”这种条款,他敢签。 像这种模糊的合约条款,齐洛用“拴狗链”来形容是再贴切不过的。 但。 齐洛脑海里又不由得浮现出程建武的威胁。 鉴于他齐洛这段时间的表现、鉴于星海唱片的品牌公信力,由星海唱片来约束齐洛是程建武能接受的。 他敢不接受,星海唱片就会停下他最近的宣发,俗称:雪藏。 “这是成名的最后一道坎。” 跟着齐洛回到小公寓宿舍,周丽萍默默帮着齐洛倒了杯茶,心里面浮现出这个评价。 最后的坎,迈过去就海阔天空,迈不过去就是凄惨的打工人。 让周丽萍可惜的是——齐洛原本是有资格不需要挑战这一道坎的。 第(3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