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林诗诺气得脸都红了。 她这一段时间可是退了好几步,今晚还特意调整了状态展现出自己的实力,齐洛连歌曲都没拿出来,就要求这个比例,那何止是狮子大开口,简直是在破坏圈内规矩。 顶级词曲作者才能在销售利润这一块切下20%,这是极少数人的权利,齐洛要把编曲都算进去,切的是30%。 这也就算了。 歌手要的是人气,是利用歌曲赚到人气、保持曝光率之后去跑商演录节目参加活动和接代言。 齐洛要求在盈利性场合也要收授权费,林诗诺怎么敢答应?她要是答应了,其他词曲作者也会跟着提出要求,说不定圈内会引起风浪。 “我不可能答应这些条件。” 林诗诺快疯了,语气却是斩钉截铁。 “会有人答应的。”齐洛也是很镇定。 《易燃易爆炸》是确实适合找“外援”帮着做宣发,但原唱授权的歌曲,他还是选择相信系统出品的质量。 况且这是齐洛第一次授权出去的原唱歌曲,他必须立下标准。 如果林诗诺得到的条件太宽松,其他人呢? 星海唱片真就没什么刘诗诺、王诗诺之类的人吗? 不可能的! 只要敢放开授权,只要这些歌的成绩不错,齐洛接下来就会见识到“歌手邀歌的100种方式”。 所以他必须立下标准,因为对系统歌曲的信心,这个标准还必须尽可能的高。 “就算有人答应,别人有我的人气高吗?” 林诗诺可是“为钱而生林天后”,从她手里赚钱的难度那简直是犹如登天。 她咬了咬牙,道:“除非你的歌曲真的是谁唱谁红,不然连二线歌手都不可能答应你这些条件,这是坏规矩的。” 齐洛却是早就有了心里准备。 他眨了眨眼,道:“艾莉是在签在诺姐你的旗下吧?” 林诗诺:??? 她心态有点崩。 凭什么哦。 老娘豁出去来这边邀歌,最后是工作室的李艾莉捡了便宜? 还有。 齐洛这小子算盘打得噼啪响。 有李艾莉的合约在手,他把歌曲授权过来,林诗诺这个天后也得含泪帮着宣发。 这一波就是齐式双赢:他要赢两次! 第(3/3)页